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委公示[2017]13号)的要求,经与托管银行商议,东方基金管理方法股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企业”)决策自2021年9月7日起,对集团旗下股票基金所持股的以下停牌股票选用“指数值收益法”开展公司估值,在其中常用指数值为中基协股票基金领域股票估值指数值(通称“AMAC行业指数”)。
本企业将综合性参照各类有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商议,待该股票买卖交易展现了活跃性销售市场买卖特点后,将修复选用当天收盘价开展公司估值,到时候不会再再行公示。
风险分析:本企业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标准管理方法和应用股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都不确保最少盈利。投资人项目投资本企业集团旗下股票基金时要仔细浏览各股票基金的股票基金合同书、征募使用说明。烦请投资人注意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方法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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