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琪
10月27日,《证券日报》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敦促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规则,公平对待境内外投资者权益。在此基础上,依据现行外汇管理政策,适度为企业资金出境提供便利,且相关资金需专项用于境外债券偿付,共同维护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整体秩序。
同时,该接近监管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适度为企业资金出境提供便利”也是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并不代表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外债管理,促进中资企业境外债券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发展改革委外资司会同外汇局资本司于10月26日召开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外债座谈会,认真听取参会企业的经营情况、外债偿付计划和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将继续在外债备案登记、资金出境等方面满足企业合理合规的外债置换和偿付需求,同时要求企业不断优化外债结构,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外债募集资金,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市场规则,积极主动做好境外债券本息兑付准备,共同维护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整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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