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昌校宇
12月28日,《证券日报》记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获悉,近日,深交所与新加坡交易所(以下简称“新交所”)通过远程方式签署关于深新ETF产品互通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深交所总经理沙雁、新交所首席执行官罗文才代表两所签署备忘录。
本次备忘录的签署是落实中新证券期货监管圆桌会共识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深化中新资本市场产品合作,为完善跨境产品联通积累经验。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推动ETF产品互通方面深化合作,持续做好筹备工作,支持中新市场机构合作开发ETF互通产品,为两国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跨境投资选择。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继续加强与境外交易所及市场机构的交流合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拓展创新互联互通渠道,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奋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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