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相关规定,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5月11日(含)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我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神火股份(代码:000933)予以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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