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证券简称:威龙股份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微信的形式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复润先生主持。
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贷款,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向公司提供377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以子公司的不动产:
1、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房产,面积7931.12平方米,证号:民房权证城字第0005517号。
2、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房产,面积3866平方米,证号:民房权证乡字第0010046号。
3、甘肃欧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土地,面积266666.67平方米,证号甘(2016)凉州区不动产权第0000586号。
4、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8040平方米,证号:民国用(2004)第979号。
5、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62287.3平方米,证号:民国用(2009)第50号。
6、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83002.8平方米,证号:民国用(2009)第51号。
向银行提供抵押。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779证券简称:威龙股份公告编号:2022-02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微信的形式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黄祖超先生、黄振标先生、姜常慧先生,赵子琪女士,独立董事张焕平先生、陈于南先生、黄利群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孙砚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贷款,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向公司提供377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以子公司的不动产:
1、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房产,面积7931.12平方米,证号:民房权证城字第0005517号。
2、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房产,面积3866平方米,证号:民房权证乡字第0010046号。
3、甘肃欧斐堡国际酒庄有限公司土地,面积266666.67平方米,证号甘(2016)凉州区不动产权第0000586号。
4、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8040平方米,证号:民国用(2004)第979号。
5、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62287.3平方米,证号:民国用(2009)第50号。
6、甘肃苏武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土地,面积83002.8平方米,证号:民国用(2009)第51号。
向银行提供抵押。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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