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证券简称:嘉和美康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一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姬铮、独立董事贺宇、YANAN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白惠源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平宽、苏付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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