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相关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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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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